1、我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2、如果以我同户人的名义购房,我的公积金能否帮助一同偿还贷款?
3、如果不能贷款,也不能帮助偿还贷款,我怎样才能提取公积金?
多谢 1、申请贷款前的6个月需正常连续汇缴,补缴不算正常连续汇缴。由于您目前帐户是封存状态,所以不符合贷款条件。
2、房屋主贷人的直系血亲和配偶都可以和主贷人一起用公积金帐户的余额去冲还贷款,第一个月还款完成后,拿到对账单后即可到贷款银行办理冲还贷手续。
3、如果房屋没有公积金贷款,可以在产证下发后的6个月之内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籍提供)、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到房屋所在区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