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销户后的问题

2009-09-28 11:1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
我是这样一种情况,我在本月20号离职并离沪,我准备在这两天提取公积金,但我们公司是每月5号发工资,也就是10月5号发我9月的工资(2009.9.1--2009.9.20),
一般情况是在我工资里直接扣去我应该缴的公积金,因为公积金的缴取是下月缴上月的,由于时间关系,我决定放弃本月的公积金,但我想知道我在30号之前提取了公积金并销户后,
我之前工作的那个公司他是否知道这件事,(因为我公司的公积金业务外包给了例外一个公司),会不会在我10月5号的工资里再扣除我应缴的公积金??(这时候我的帐户已经销掉了,
我觉得理论上应该不能再扣除,是否需要什么操作去通知我的前公司吗?还是他们自然会知道。)

谢谢了! 因为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由目前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所以目前公积金的缴纳单位一定会知道。但是如果您公积金的出资单位与办理单位不是同一家的话要看他们之间的相互衔接,要是衔接不好会出现一家已开提取证明一家还继续扣款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需要您自己去衔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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