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缴存事宜

2009-09-28 09:0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问补充公积金的缴纳额是否有上限控制,还是按照个人上年度的平均月收入来确定缴存额?谢谢! 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1%-8%(取正整数),职工1%-8%(取正整数),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8%之间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相同,每个职工的缴存比例之和原则上应一致。上年进本单位的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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