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购买的是外地产权房,那么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6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
具体提取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如果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单位里由单位里开提取证明。
如果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封存办"的由任意的区县公积金中心开提取证明。
(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以下材料去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取款。
需要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如代办一定要是配偶或直系血亲,需带本人六份材料另加代办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果有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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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小小的疑问,那就是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一次吗?那后续继续交的公积金怎么办呢?永远拿不出来吗? 一套房屋只能凭产证下来半年之内提取一次。因为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是有条件的,您可参考以下链接中的提取政策://cms.shgjj.com/gjjcms/html.do/679.html只要符合条件您便可以再次提取您的公积金,并不是这次提取后就再也提取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