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
1.我在上海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是否可以提取?如可以的提取的话,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我在上海没有买过房子,如果现在我在上海买二手房想申请贷款,可以按照第一套房政策办理吗?
3.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后,申请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可以提取的部分可以直接打入个人建行帐户吗?还是必须抵冲贷款本息?
谢谢您的回复! 1、您可以在房产证下发后的六个月内,凭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社保卡、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以及您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到任意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2、按照您所述的情况可以以第一套房计,但具体还应当以当时的审核结果为准。
3、若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账户余额不能办理提取,而只能用于冲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