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公积金的提取问题

2009-09-21 13:2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和朋友07年一起购买了一套住房,我是主贷人,他是次贷人,还款用的是我的公积金,现在想提取他的公积金账户的累积余额来进行房屋装修,请问要提出他的公积金要走怎样的流程? 您好,如果你与朋友是配偶关系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他的公积金帐户只能帮您一起冲还贷款,是不可以提取的。若您与朋友属于配偶以外的其他人,您的朋友也没有公积金贷款,在产证上,那么您朋友的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经查询,您目前公积金所属单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办公室 ”,您可以携带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上海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建行://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