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后由于离职或裁员而导致公积金不能缴纳了,是否我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公积金?如果可以则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假设:如今年10月份合同解除,10月份的公积金由单位给我缴纳了,那我是否可以继续在次月去街道缴纳11月份当月的公积金,且一直持续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
如果我以个人身份参与缴公积金,如果在明年用纯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只要保证是最近6个月持续缴纳的)?另外去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非在职职工的身份”可以贷到款吗? 你好!如果你离职,可以携带劳动手册到街道加盖自由职业者章,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不申请自由职业者的缴纳。缴纳的时间是以你申请的时间开始。如果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则需要到市中心(金陵东路569号9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