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问题?

2009-09-12 16:0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和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女朋友是外地的,刚在外地购买了房子,但房产证上只有女朋友的名字,我是上海户口缴纳公积金,我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嘛?,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具体材料? 很抱歉,由于该房屋产权证上只有您女友的名字,所以办理提取时需要提供提取申请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由于你们目前还没有结婚,所以还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如果你们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在你们结婚后您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