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劳动局下服务社性质的单位,根据服务社的劳动协议,单位是可以不缴纳公积金的,但是我个人想自行缴纳的话可以办理吗?如果可以交请问如何办理?
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单位都应当缴纳公积金,首先你们单位应当开设一个公积金单位账户,而后可以为名下职工缴纳公积金。
目前个人缴纳公积金的范围仅限: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下列两类人员:
(一)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
(二)自由职业者。【详细内容见:
//cms.shgjj.com/gjjcms/html.do/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