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公积金

2009-09-01 19:4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目前我的公积金账户已被封存,放在封存办公室,我前后两个工作时间上是完全衔接的(上个工作7月31日结束且帮我缴纳了7月的公积金,现在工作7月20日入职起薪),但由于上个单位封存我的账号是在8月25号办理的,故而我现在单位无法及时为我正常汇缴8月的公积金,这样势必将来会产生公积金的补缴记录(甚至于新单位可能要用新的公积金账号,将我原来的账号销户,一并补缴到新账户),我近期急于打算买房,请问有无政策解决?难道一定要再等上半年么?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mmaninblacky 于 2009-9-1 19:51 编辑 ] 如果您是调动单位造成公积金账户的非正常状态,且封存在“上海市封存户办公室”,建议您可以请新单位尽快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将您的公积金账户办理转入,之后请新单位将所有职工(包括您)一起正常缴存一次,核定、资金入账后,您的公积金账户会自动启封,这时您可以通过我们网站首页的“网上贷款专栏”申请贷款复议,复议成功之后,您就可以申请贷款了。//netloan.sh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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