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是否可以个人名义交?

2009-09-01 09:0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今年8月份我刚从公司离职,出来后想自己开个网店。以前在公司我一直交四金,离职后没有找到挂靠的公司,是否能以个人的名义继续交公积金?另外我已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会影响我的还贷?谢谢! 目前可以申请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为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并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户籍,二是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符合自愿缴存条件的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
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需携带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以下从业证明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劳动手册、雇佣关系证明等。 //www.gjj123.com
3、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1)个体工商户的雇用人员缴存的,需由雇主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2)其他人员只需提供本人填写的《收入承诺书》。
4、《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的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若您的贷款已经成立,现在公积金帐户状态是否正常不会影响冲还贷扣款,等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抵扣时,需要您在相应的贷款银行帐户存入资金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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