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补缴后贷款的问题,谢谢!!

2009-08-27 09:3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由于4月份我在工作单位未变的情况下劳动编制转换了一下,故4月的公积金单位没有给我及时补缴,但是在6月单位马上把这个月的给补上了,我现在房子首付已经付了,但是银行说我未能连续缴6个月,现在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按规定,在贷款申请日前六个月应当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补缴不算作正常汇缴。若您由于特殊情况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需要先通过贷款复议后才能正常申请贷款。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网站电话62441200*2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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