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应该为我补交公积金?

2009-08-25 13:4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
1、我于2008年9月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我的上海市居住证于2008年12月才办好,单位说公积金的缴纳应从居住证办好的时间开始算起,实际上单位从2009年4月才开始给我交公积金。

2、我目前每个月交的公积金大大低于我的月工资数*比例,且单位未于7月开始调整我的公积金,我能否根据我以往每个月的工资明细单向贵中心申请调整我的公积金? 你好!公积金的缴纳与你是否办理了居住证无关,单位应该从你签订劳动合同开始为你缴纳公积金。如果单位为你缴纳的公积金低于应缴额,你可以与单位联系咨询具体的情况。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