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问题(补充说明)

2009-08-23 16:5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问如下情况该如何提取公积金:

本人为上海集体户口,之前在上海工作。现已到外地工作,公积金帐号已封存。女朋友已买房(房产证上为女朋友名字),预计近两个月内登记。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提取公积金?谢谢!

您好!现在买的是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已经被房产局备案封存,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提取公积金?谢谢!

[ 本帖最后由 cgxie 于 2009-9-15 22:47 编辑 ] 如果你们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在你们结婚后,您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www.gjj123.com
注:如果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尚在原单位里的,可以去原单位里开具提取证明;如果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已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公室”的,可去任意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
中心区(县)管理部: //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