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0日)接到新公司人事电话,说原单位还没把我的帐号转过来,打电话回去说最早8月底转出来,但新公司8月底要交公积金了,如果我的没转过来的话说会影响全公司员工,我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条例规定辞职起几日内一定要把帐号转出的?急!
现在是两头不讨好,原公司说我不管,我按程序办事,新公司说我也不管,你一定要早点把帐号转过来。这个事情又不是我能做的,我怎么办?两家都是世界500强大公司,怎么会这样? 按规定,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据此规定您原单位的做法没有违反规定。但是最好能与原单位沟通并让其开具转移通知书去建行公积金专柜办理个人转移。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在下月转入新单位,本月的公积金让新单位为您做补缴,影响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