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加入还贷的问题

2009-08-17 10:3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 我的公积金账号是7月份开通的,但是从5月份开始缴纳的,即:单位帮我补缴了两个月的。
7月份,我已经购买了二手房,产证拿到,申请组合贷款,房子的主贷是我男朋友,现在我想把我公积金账户的钱加入到河他一起还贷款,请问该如何操作?
据说是公积金要缴满6个月才能加入?有这样规定么?谢谢,请告知详细流程 目前只有主贷人、主贷人的配偶、与主贷人同一户口满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可以共同参贷,如果您属于此范围您可以和他共同冲还贷。
另外:冲还贷没有要缴满6个月才能办理的规定,只要归还了首期贷款本息后就可以办理。可凭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借款合同、最近一期还款凭证,到贷款银行去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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