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配偶公积金参贷的问题

2009-08-07 16:4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当初购房时,房产证上只有我和父母的名字,没有配偶的名字。父母已经退休,所以当时办理的公积金房贷款的还款用的是我的公积金帐户。

请问现在婚后,我可否追加我配偶的公积金来参贷,一同归还公积金贷款?

如果可以,请问需要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谢谢! 您好,如果您是这套房屋的主贷人那么您的配偶可以和您一起冲还贷。
你们可以带好你们的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原冲还贷协议、最近一次的还款凭证、配偶的公积金帐号去你们的贷款银行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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