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前几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初用了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丈夫是主贷人,我是次贷人. 现在我们已经把商业贷款还清,只剩下公积金贷款,而我丈夫的公积金帐户里的钱完全足够支付每月的还款. 我的公积金帐户里的钱就不用扣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谢谢!
您好,既然你们办理了组合贷款那么你们两人的公积金都是不可以提取的。
如果你们是上海的贷款且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用现金方式结清)的话,你们可以带好结清证明、借款合同、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的员工需要提供),去各自的单位开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然后到房屋所在区有公积金专柜的建行办理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