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
房产证原来是公公一个人的名字,最近通过房屋买卖的形式,在房产证上添加了老公.儿子的名字.那么作为配偶的妻子,她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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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admin_swxuan
超级版主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2#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0 12:36 只看该作者
可以的,凭您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提取(如结婚证或户口本)在产证下发的6个月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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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提出过相关的问题,回复是可以的,现在说不可以,
从您两次发帖的表述上,各人的理解可能会有所不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究竟是实际的交易行为或仅是产权变更。如果是实际的房屋交易,且有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的是可以办理提取的,但如果仅以类似买卖的形式添加产权人的,则不能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