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后的加金问题,请教

2009-08-06 09:3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本人2009年1月1日起换了新工作,请问换过之后是必须要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吗?还是单位可以选择延续2008年7月起的基数作为加金基数?谢谢! 您更换工作后,新单位应当按照调入后实际发放的第一个全月工资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而此次基数调整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2009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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