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不交公积金

2009-08-05 16:1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他们公司不交公积金,说是公司规定,想问一下,如果公司说规定不交公积金,算违反吗?


因为我那个朋友个人公积金帐户以前一直没有开立过,这样还能补交以前公积金吗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2008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他是上海城镇户口员工的,那么单位是必须为其缴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存在漏缴的,可以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如果他是外省市城镇户口员工的,那么单位必须从2008年7月开始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的,那么单位必须为其补缴2008年7月至今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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