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能否提取两次

2009-08-05 14:5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在外地买了两套房,第一套是在10年2月交房,然后我凭借房产证到上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另外一套是在10年11月份交房,请问我能否凭借这套房产证再次到上海办理公积金提取呢?谢谢。 可以,只要您购买的都是外省市的自住产权房,那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自该房屋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各办理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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