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注:如果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还在原单位的,可以由原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如果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已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公室”的,可去房屋所在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 //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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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县)管理部: //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