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建设银行贷的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每月固定还款额,我把商业银行贷款提前还完,但同时我想把公积金期限缩短,可建行的人告诉我必须一次性还12个月的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帮我修改合同缩短年限,请问你们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有这样的硬性规定吗?另外,我可不可以直接到你们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缩短年限事宜?
如果您要缩短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按照“部分提前还款”来操作:受托银行应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方可接受其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与之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并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补充条款,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市中心。借款人提前归还的现金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受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部分提前还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归还方式归还,受托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具体手续可到各区的担保公司问询。
//www.gjj123.com
担保公司:
//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