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户口,于去年1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那时我的单位没有替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办的是纯商业贷款。现在更换了单位后,已经连续缴纳了1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请问我能否试用这笔公积金提前还贷?
如果不行的话,我是否能提取这笔公积金?如果要提取的话,应该通过什么办法提取?
谢谢 公积金帐户的资金不能办理提前还贷,提前还贷是用现金操作的。
你可以在房产证下发的六个月之内办理公积金的提取业务。拿到产证的半年内可以凭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区的建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一次性提取//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