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纯公积金贷款资格的问题

2009-07-22 14:5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老师你好

我由于到新公司之后,公积金帐户未能及时转到新公司帐下,造成5月份公积金没有交,后来新公司在交6月份公积金的时候帮我把5月份的也补交了
但是现在我到公积金贷款资格查询系统里面查还是显示我未连续交满6个月,请问我到底有没有贷款资格呢? 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正常交纳公积金满六个月,并且每个月交纳一次,补缴是不属于正常交纳的。如果由于单位的变更未及时交纳公积金,建议你在申请贷款前先申请贷款的复议。
公积金贷款复议具体流程请参阅//netloan.shgjj.com/Tips/UseNote/Q4#q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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