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进

2009-06-30 13:3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公司有员工6月份新进,但是7月份公积金账户才转进我公司,那么在汇缴7月份的时候,6月份的补交会有问题吗?基数还是那个吗? 如果你们是从7月份开始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那必须要在你们单位做好基数调整后再为其做启封业务,为其缴纳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并补缴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其公积金缴纳基数按该职工进入单位后的当月工资为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