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自住住房在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所需材料如下: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如果您目前有单位为您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由该单位为您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如果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已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公室”的,可去任意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和申请书(如果购买的是上海的自住住房,那需要到房屋所在区的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和申请书)。 //www.gjj123.com
提取证明上必须要加盖公积金所属单位的公章。如果单位没有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的,可以让其去单位开户建行公积金业务专柜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