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提取公积金

2009-06-03 20:4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我想咨询下如果我退休后该如何提取我的公积金(之前从未使用公积金买过房)
是全额提取还是会有相应的折扣后才能提取余额?该办理什么手续?是单位为我办理还是需要个人办理?

如果目前还不到退休年龄是否可以将现有的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若可以,是否全额可以提取?还是只能提取部分? 在您办理好退休手续后,可以让单位为您开具公积金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再带好您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去各区建行支行的公积金业务专柜申请销户提取,提取的金额为您和您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建行网点://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如果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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