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公积金

2009-05-27 17:2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2008年7月与单位签署合同,工资发放6000元,但是单位按3000元基数来缴纳公积金,是否可以补交2008年7月开始至今的公积金(基数的差额部分)? 你好!如果单位属于少缴公积金,则可以补缴这段时间少缴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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