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09年2月以后至今未交公积金,如今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被告知因公司拖欠缴纳公积金所以不能办理,眼看购房合同交款日期将至,缺无法办理,不知有何办法?
您好,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在贷款申请之前公积金帐户必须连续正常缴纳满6个月,目前您的情况不符合贷款条件,另外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已违反了国家法规,请到你们单位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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