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城镇户口补交公积金事宜

2009-05-04 16:4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麻烦问一下对于外地城镇户口的,我们公司现在给他补交2008年7月至今的公积金,请问补交的话,本月不能开户补交吗?而且不能一次性将前面几个月的一起补交吗?必须开户后次月才能补交吗?麻烦能尽快回复。谢谢! 目前部分建行由于操作流程的原因,规定当月开户的不能进行补缴,一定要开立账户后才能补缴。所以还是建议您与公积金开户建行联系确认。
可以一次性补缴,需提供的材料:
(1)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
(2)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联
(3) 转账支票
注:正常缴存单位补缴12个月以上或特殊补缴须由市中心事务办或区县中心受托业务网点盖章。补缴12个月以上的,须先经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办或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审核,审核时须携带与补缴职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工资基数证明复印件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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