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申请交纳公积金问题

2009-04-30 12:1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情况:

我28岁,2004年毕业 ,2004-2007年10月份 在上海一家外资公司古,公司帮我们交纳四金 (含住房公积金),我2007年11月离开公司自己做私人项目工作,社保帐户封存,公积金帐户封存;2007年12月 我购买一套二手房,由于已经和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停止交纳公积金2个月了,所以当时买的房子贷款为纯商业贷款,但是 启动了公积金帐户里面的金额10000多元抵扣贷款,帐户剩余140元;现在我决定购买第2套商品商品房(次新房)

问题:

我现在购买第2套商品房,想启用公积金贷款,那么:
(1)我是自己做私人营销项目,没有成立和加入公司,个人单干 ,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申请自己为自己交纳公积金吗?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www.gjj123.com
(2)是不是现在还是“需要交满6个月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呢?
(3)个人为自己交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有什么限制吗? 因为被暂时封存公积金帐户余额只有140元了,而我想申请贷款额为20万-30万;
(4)我第一套房贷已经全部付清,现在这套计划贷款20-30万左右,那么我现在应该每个月交纳公积金多少 才能保证6个月后能申请20-30万的贷款
(5)目前未婚,无其他参贷人

谢谢您的解答! 你好!如果你是外省市户籍,则不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公积金;如果你是上海市户籍且社保也由个人缴纳,你可以携带劳动手册,到街道加盖自由职业者章,连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申请个人缴纳。如果公积金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需要申请30万贷款,你的账户余额至少有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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