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缴公积金的事情

2009-09-17 10:0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的公司只交三金,不缴住房公积金,我可以自己找另一个公司公积缴住房公积金吗?就等于一个公司交三金,另一个公司交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2008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缴存是根据与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发放当月工资而定的,所以您的公积金必须是由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为您缴纳,不可以由其他公司代缴。
建议您先与单位协商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您可以到你们单位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另外,目前公积金网上已经开通了网上信访和维权专栏,您也可以在公积金网上直接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事宜,见链接//person.shgjj.com/wswq/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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