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缴存是根据与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发放当月工资而定的,所以您的公积金必须是由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为您缴纳,不可以由其他公司代缴。
建议您先与单位协商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您可以到你们单位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另外,目前公积金网上已经开通了网上信访和维权专栏,您也可以在公积金网上直接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事宜,见链接//person.shgjj.com/wswq/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