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查询公积金账户,发现只有之后交的镇保金额,之前交的城保金额账户中没有体现,请问是怎么回事,谢谢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2008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他是上海城镇户口员工的,那么单位是必须为其缴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存在漏缴的,可以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如果他是外省市城镇户口员工的,那么单位必须从2008年7月开始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的,那么单位必须为其补缴2008年7月至今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您可以向单位要求补缴公司所应当缴纳的公积金,经协商,如果单位仍不愿意为您缴纳公积金的话,您可以去单位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或通过公积金网站的网上维权专栏//person.shgjj.com/wswq/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