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

2009-09-15 21:0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于7月从原单位辞职,原每月缴交金额约为¥1000元左右,现已有1个月未缴交公积金。
人我现在已经在新的单位,但是新的单位不提供这种个人补缴的服务。所以,请问能否以个人的方式补交,需补交多少?特急,谢谢! 很抱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是不能自己进行补缴的。如果未缴的那个月确实没有正常工作,那么是可以不缴;而如果已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可以与单位经办人协商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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