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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情况下单位需为职工进行补缴?
答: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因漏缴、少缴、欠缴等原因,需为职工一次性补缴以前年度(月份)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单位因(1)以前年度补缴、(2)托管户补缴、(3)异地中心转入补缴需办理补缴,应到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经中心审核后到缴存银行办理补缴。其他情况到缴存银行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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