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2个问题:1、是我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已经停止缴存,还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优惠政策不?2、如果不可以,我目前以备了三分资料: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和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的申请书,凭这三分资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吗?
回复:
您好,1、停缴后不能享受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条件符合可以提取。2、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2、户口在本市的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3、户口在本市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交由公积金中心托管手续。职工两年后未能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职工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申请(需单位签署意见)、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