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是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但是付款发票已经超过一年的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另外,我户口在昆明,今年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新单位所在地(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开户,在转移有困难的情况下,想申请消户提取.请问,需提供的资料中如无"工作调动文件",可否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资料来办理.
回复:
您好,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如无法提供"工作调动文件",只能按照辞职的相关规定来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