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购买了一套商业性住房,房价约45万,于2008年2月一次性提取

2009-10-19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我因购买了一套商业性住房,房价约45万,于2008年2月一次性提取过公积金2万,同时申请了31万的贷款(其中11万的商业贷款,20万的公积金贷款),从2008年2月起到现在2009年10月,我总共还款的金额约为6万,请问我现在最多能提取多少公积金,办理提取时是不是一定要有建行的卡才行?

回复:
您好,您应该办理过提前还款,)职工提前归还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提前还贷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提取金额在累计不超过房价总额的前提下,实际提取额不超过该笔贷款到期应还额。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票据、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的当月还款余额表并加盖公章;提取时不需要建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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