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各媒体电视都在报到如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对单位进行处罚,想咨询什么样的单位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如要办理又如何办理,缴费的比例是多少?
回复:
您好,所有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职职工主要是指在单位工作的以下人员: (一)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三)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职工工资表到公积金中心所属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工资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构成或者本市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0%(若省政府批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一)非财政供给的单位,可在5%至10%范围内每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 经济效益较好、职工住房困难的单位,可以持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工商年检后的会计报表向公积金中心书面申请提高比例,申报比例不得高于15%。经批准的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法规定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