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购买的是一手房,已经首付了20%的房款,开发商开的是云南省收款专用发票,请问是否可以凭首付发票及相关提取证明提取公积金?
回复:
您好,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含经济适用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同时购有多套住房的,由本人确定其中一套的相关资料作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据。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购买二手房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协议)、契税完税发票、产权证。购房的一年时限以契税发票上的时间为依据开始计算。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及其配偶的单位证明。 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办有住房贷款的: (1)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如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未达房价总额的,还贷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提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需提供的资料:①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参照第五条第一款第1点执行;②按还贷条件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的当月还款余额表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