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你好!我是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一名医生,我们医院至今都没有给我们(2004年至2009年期间参加工作的编制外住院医师)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你们,我们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已经多次向贵单位反应,但是至今仍未有任何结果,期盼你们能帮我们解决这个困扰我们很久的问题,谢谢!另外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要投诉单位应该怎么做?
回复:
您好,1、您如果与医院签订了劳动合同,医院不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违规的。2、我第一次收到您的情况反映。3、请您亲笔写一份材料投诉您的单位,把您写的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同送到我们公积金中心。我们将根据材料反映到您们单位调查了解,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将督促您单位为你们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