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公积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是以无公积金

2009-07-23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公积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是以无公积金的一方的姓名申请的,购房合同是无公积金一方的姓名,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我认为这样不好,经济适用房购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应该同属户主且属共有人,不论哪一方缴存公积金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应该从帮助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的目的出发,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和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保障的文件精神,帮助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回复:
您好,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建议您浏览网站页面“//www.kmgjj.com/contents/layer2.asp?ID=569&ContentID=17”,具体了解昆明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暂行)规程,如果您有疑问的话,您可以拨打我中心法规处电话具体咨询31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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