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和我结婚前三个月,在呈恭新区购买了一套小区房,已付首付款,结婚前他是按照单身要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在还没开始办理贷款,结婚后,他在昆明市国家机关工作,我在昭通市国家机关工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按照他原来的单身身份申请还是按照现在的夫妻共有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以夫妻共同贷款只以我爱人个人名义申请贷款可以吗?额度怎么核定?如果以夫妻共同贷款,额度怎么核定?需要在过去手续的基础上完善那些手续?房产证上必须有我是共有人吗? 请指导.谢谢
回复:
您好,以您的情况看,只有您爱人的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如果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能以您爱人的名义申请,最高额度是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