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两个公积金账户,一个是以前单位的,缴存满2年了,后合同到期离职;另一个是现在单位的,也已经缴存满1年了。现在我按揭购房一套(首次购房),请问我该如何提取这2个账户公积金?具体该如何办理?(户口在昆明) 谢谢
回复:
您好,您首先需要办理公积金的并户手续,携带工作调动的证明、原单位公积金证明、现单位公积金证明、身份证到省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公积金并户。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如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未达房价总额的,还贷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提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需提供的资料:①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付款发票;②按还贷条件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的当月还款余额表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