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35岁,去年前一直是在云南建工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工作,公司给我买了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我以08年6月份离开了云南建工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从新谋职业发展,后来在一家私营企业任职工作,之后我才发现,当我08年6月份离开云南建工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后,公司给我除了名,以前所买的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全部停止了。 我现在想问的是:我的以往在三公司买的住房公积金现在还在么?如果不在该如何办理?现在是否可以接着自己交纳住房公积金?我现在是在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可以交纳住房公积金吗?向我这样的情况关于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提取还是继续交纳???希望给予答复!谢谢!!!!
回复:
您好,1、您的公积金依然保留,您可以登陆网站查询公积金信息或亲自到我中心查询。2、个人不能缴存公积金。3、私营企业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公积金。4、您可以申请提取原单位您的个人公积金。但是需要按以下要求,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2、户口在本市的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3、户口在本市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交由公积金中心托管手续。职工两年后未能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职工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申请(需单位签署意见)、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