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于2007年10月离职,在原单位住房公积金是委托外服公司办理,现离职已1年,要提取公积金,可外服答复说最少要2年或都到退休后才可以提取,请问有这个规定吗? 我如果要购房,是否可以提前提取公积金! 请给予答复,谢谢!!
回复:
您好,按规定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2、户口在本市的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3、户口在本市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交由公积金中心托管手续。职工两年后未能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职工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申请(需单位签署意见)、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 购房可以提取您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