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你们好! 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已满两年,于上月到贵公司办理公积金提取并消户手续。 按贵中心要求,我携带了身份证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二份(有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单位证明》原件一份,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复印件一份,但被贵中心告知,除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需要原件以外,还要写一份自愿不再续交公积金和消户的申请,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经与原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可以加盖公章,但是另一份自愿不再续交公积金和消户的申请,是个人行为,我作为一名已离职二年半的职工,公司是不予盖章的。 请问,我该怎么办?亟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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