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一件事:我2005年参加工作,由于工作性质不同,我和我

2007-12-19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想请教一件事:我2005年参加工作,由于工作性质不同,我和我爱人不在一起上班,我在昆明,她在昆明的一个县上上班,于2006年用我爱人的公积金贷款在县上买了一套住房,现在还在还款期.但我在昆明没有住房,十分不方便,我想现在在昆明买一套二手房,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第二套住房"吗? 在进行公积金贷款时是否按"第二套住房"贷款的规定来执行.我最大限额能贷多少?谢谢!

回复:
您爱人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已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为还请前,您二人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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